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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发布《办法》助推艺术品见证备案
[ 编辑:admin | 时间:2016-12-14 17:15:19 | 浏览:220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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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日前发布了新修订的《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2016年3月15日起施行。



文化部新闻发布会现场

近年来,我国艺术品市场发展快速,艺术品网络化、金融化趋势明显,据《2014年艺术品市场年度报告》显示,2014年我国艺术品交易额2137亿元,占全球艺术品市场交易总额的22%,列世界第二位。但同时,艺术品市场存在的制假售假、虚假鉴定、虚高评估、交易不透明等问题亟需规范。

《办法》落实中央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下放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压缩审批时限,以进一步激发艺术品市场内生发展动力。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将艺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审批下放到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取消了艺术品经营单位、艺术品进出口经营单位的设立条件及涉外商业性艺术品展览活动部分与艺术品内容无关的申请材料;将一般性艺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的审批时限由原规定的15日调整为5日,将涉外商业性艺术品展览活动的审批时限缩短为15日。

以此同时,《办法》提出要建立专家委员会、明示担保、尽职调查、鉴定评估、信用监管等一系列新的制度,通过立规矩、明底线、强化主体责任,促进艺术品公开透明交易,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此外,《办法》禁止经营来源不合法、冒充他人名义或者以禁止交易的动植物为材质的艺术品。《办法》强调,艺术品经营单位不得隐瞒艺术品来源,误导消费者;不得以集资为目的或者以非法传销为手段进行经营;未经批准,不得将艺术品权益拆分为均等份额公开发行,以集中竞价、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艺术品经营单位应买受人要求,应当对买受人购买的艺术品进行尽职调查,提供能够证明或者追溯艺术品来源的证明文件。《办法》还明确了鉴定评估机构及从业人员的责任及有关程序。

《办法》的出台,助推了中国艺术品的规范化、合法化、权威化,使中国艺术品见证备案进入了新的发展轨道,艺术品从作品的来源,身份认证,鉴定评估,运营发展,也走向了良性循环的发展道路。为了积极配合文化部新修订的《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中国非遗备案中心在文化部和中国非遗协会及战略发展联盟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具体组织实施该《办法》的各项工作,给文化艺术品进行见证备案及版权保护等服务。

目前,中国非遗备案中心已对各种门类的艺术品进行了电子备案系统的登记和服务工作,受到了各门类艺术家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近年来,中国艺术品市场发展迅猛,成为了社会关注和投资的热点,然而目前中国艺术品市场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和压力,赝品和假画泛滥,诚信与道德的缺失。一件艺术品的真假由谁说了算?面对各路专家大相径庭的说法,收藏者和消费者往往无所适从,最怕买到假货,消费者在购买时经济机构很难出具其作品源头的证明。

《办法》的出台,内容反复提及“艺术品来源”,没有备案、追溯及不能保证消费者权益的艺术品可能很难销售了。所以,追溯艺术品的源头由备案开始,才能给消费者提供放心、安全、信赖的保障。中国非遗备案中心执行主任卢一诺介绍说:“这次文化部新修订的《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如一场及时雨,为我们备案中心开展各门类艺术品备案服务工作提供了“有法可依”的行业标准,将艺术品见证备案电子数据化,有底可查、有据可依、有证可论。对艺术品各种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器具、实物、手工制品等)采取备案服务,备案中心将备案后的所有数据储存于数据库,以方便艺术家和收藏机构及时快捷查询”。目前艺术品见证备案在业内引发广泛关注,强化备案主体(非民营机构),追溯源头,显得无比的重要了。

《办法》刚出台不久,艺术家积极配合该《办法》的内容要求,西安美术学院教师青年画家赵云雁表示“为了使艺术品行业健康、持续、生态的发展,保障艺术品从面世起流传有序,以身作则,从自身做起,从备案做起,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我们每一位艺术家的社会责任。”


图片资料

艺术品追溯源头、见证备案是历史的必然也是时代发展需要,据中国书画界资深新闻传媒人卢剑利介绍,艺术品亟待有效见证,这种途径是辨别艺术品源头的最科学权威的手段,见证备案是将书画文化遗产电子数据化,符合国家一系列方针政策,是让优秀的中国传统文化有序传承,提升了作品真正的艺术价值,给市场提供良好的保障,中国非遗见证备案服务主要是为了广大艺术家和消费者提供各种便利,让艺术品行业更加持续、健康、生态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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